本報訊 男青年靳某是一家保險公司的見習客戶經(jīng)理,因高消費不僅敗光家底,還債臺高筑。為了還債,他盯上了同事的口袋,以偽造房產(chǎn)證抵押借款等方式騙來12萬余元。2月22日,靳某因涉嫌詐騙被柳巷派出所刑事拘留。2月中旬,男青年小田向柳巷派出所民警報案稱,自己被同事靳某騙走12萬余元。
民警隨即查明,靳某是省城一家保險公司的見習客戶經(jīng)理,33歲,小店區(qū)人。去年9月,靳某聲稱要做二手車倒賣生意,急需一筆周轉資金,并承諾高額利息,向小田“借款”4.3萬元。一個月后,靳某再次找小田借錢,并拿出一本房產(chǎn)證作抵押。
雖然并未見到第一筆借款的利息,但出于對同事的信任,而且還有房產(chǎn)證作抵押,小田沒有多想,又借給靳某8萬元。這以后,小田多次催要利息,靳某總是找理由搪塞。直到去年年底,小田察覺不對勁,向靳某追討本金,結果僅要回八九千元。
今年2月中旬,小田拿著靳某抵押的房產(chǎn)證到相關部門鑒定,才發(fā)現(xiàn)是偽造的,便果斷報警。
柳巷派出所民警將靳某抓獲后,靳某交代,因高消費債臺高筑,他便虛構倒賣二手車的生意,并買來假房產(chǎn)證詐騙同事,所得的贓款已被其用于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