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是第4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當(dāng)天上午,我市在南宮廣場和10個縣(市、區(qū))分別開展了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宣傳活動,推動國家安全意識深入人心。
此次宣傳活動的主題是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著力防范化解重大風(fēng)險,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和第二屆全國青年運動會。當(dāng)天,除了在南宮廣場設(shè)有主展區(qū),全市10個縣(市、區(qū))也同步開設(shè)了分展區(qū),面向廣大市民開展宣傳,普及國家安全知識,提升公民國家安全意識。
據(jù)介紹,根據(jù)《太原市公民舉報間諜行為及其他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線索獎勵辦法》,公民如發(fā)現(xiàn)或知悉間諜行為及其他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線索,可通過以下三種途徑舉報:撥打國家安全機關(guān)“12339”舉報電話舉報;用信件向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舉報,具體地址為太原市漪汾街39號,“12339”辦公室收,郵編為030027;直接到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舉報,地址為太原市漪汾街39號。
對公民舉報且被太原市國家安全局采用的間諜行為及其他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線索,有關(guān)部門會根據(jù)舉報線索的作用、效果等予以獎勵。
對防范、制止間諜行為及其他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或偵破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發(fā)揮特別重大作用,貢獻特別突出的線索,給予10萬元至50萬元的獎勵。
對防范、制止間諜行為及其他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或偵破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發(fā)揮重大作用的線索,給予5萬元至10萬元的獎勵。
對防范、制止間諜行為及其他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或偵破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發(fā)揮較大作用的線索,給予5000元至5萬元的獎勵。 對防范、制止間諜行為及其他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或偵破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有幫助的線索,給予500元至5000元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