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山西晚報記者從太原市交警支隊獲悉,5月1日以后,嚴重超標電動自行車禁止上路,交警部門已經(jīng)開始對這些電動自行車展開查處。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太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的具體規(guī)定及太原市的實際情況,從5月1日起至8月31日,太原市交管部門對外觀尺寸、整車質量、設計時速等技術指標嚴重超標的電動自行車,將按照機動車無牌無證違法行為進行查扣。
5月2日,民警在太原市并州路南內環(huán)路口執(zhí)法時,1個小時內,發(fā)現(xiàn)并暫扣了10輛外觀尺寸、整車質量、設計時速等技術指標嚴重超標的電動自行車。這些電動自行車不僅車體巨大,而且自身重量也已超標,有的車輛兩個成年人都無法挪動,部分車輛破損嚴重,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執(zhí)法民警對當事人進行了教育的同時,對違規(guī)車輛進行了暫扣,加大對所有電自行動車闖紅燈、逆行、違法載人、不各行其道、違法上高架等重點違法行為的管理力度,實行嚴管、嚴查、嚴處,凈化道路環(huán)境。
什么樣的電動自行車屬于查扣范圍呢?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太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結合太原市實際,5月1日起,太原市交管部門將對電動自行車采取分類分階段管理措施。
具體為:一是從5月1日起至8月31日(“二青會”召開期間),對外觀尺寸、整車質量、設計時速等技術標準嚴重超標的,如“超級路霸”“黑金剛”“陸地巡洋艦”等類型的電動自行車,將按照“機動車無牌無證”違法行為進行嚴格查扣,堅決杜絕非法超標車輛上路行駛。
二是從9月1日開始,將嚴格按照《太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對不按規(guī)定掛牌的電動自行車嚴查、嚴管、嚴處。
同時,從5月1日起,交管部門將對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行、違法載人、斑馬線騎行、不各行其道等違法行為進行嚴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