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近日通報了全省清明期間12起森林火災的處理結(jié)果,目前已有18名肇事者被刑事、行政拘留,138名責任人被問責。
4月 5日到4 月6 日清明期間,我省連續(xù)發(fā)生12起森林火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應急管理廳于4 月7 日組成12個督導組,對12起火災責任落實情況進行一對一督導核查。此次督導核查共問責相關責任人138名,其中處級干部23名、科級干部47名、一般干部14名、村干部27名、護林員27名。各地公安機關對18名肇事者采取了刑事、行政拘留措施。
核查表明,12起森林火災累計過火面積4018.4畝,陽曲縣和金沙灘林場為樹林,其余均為荒山荒坡荒地、灌木、疏林地。其中11起因清明上墳違規(guī)用火引發(fā),1起因吸煙引發(fā)。
(責編:馬騰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