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近日通報了全省清明期間12起森林火災的處理結果,18名肇事者被采取刑事、行政拘留,138名責任人被問責。
清明期間,全省連續(xù)發(fā)生12起森林火災。省應急管理廳組建的12個督導組,對各起火災責任落實情況進行一對一督導核查。此次督導核查共問責相關責任人138名,其中處級干部23名、科級干部47名、一般干部14名、村干部27名、護林員27名。各地公安機關對18名肇事者采取了刑事、行政拘留。
核查表明,12起森林火災累計過火面積4018.4畝,陽曲縣和金沙灘林場為樹林,其余均為荒山荒坡荒地、灌木、疏林地。其中11起因清明上墳違規(guī)用火引發(fā),1起因吸煙引發(fā)。通報要求,各地務必真抓真管,狠抓狠管,嚴格執(zhí)行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進一步抓好火源防控,對火災高發(fā)區(qū)和高危險區(qū)開展拉網(wǎng)式隱患大排查,切實管住人、管住火;進一步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切實做到打早打小打了;進一步做好值班備勤,切實負起責任,保一方平安。
(責編: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