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一則關于“酒店拒退房費,住客怒拆百余支新牙刷”的新聞引起熱議。攜程試點推出酒店“階梯取消”政策:客人在入住日前10天17:00前,可免費取消酒店訂單;在入住日前10天17:00后入住當日18:00前取消,僅扣除10%房費;入住日當天18:00后取消,扣除全款。試點一年來,20萬家酒店參與,300萬人受益。(《成都商報》8月29日)
近年來,隨著在線旅游行業(yè)的發(fā)展,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選擇在線預訂酒店。但是,在線旅游平臺普遍規(guī)定用戶不得更改、取消訂單,或者設置非常嚴苛的條款,讓用戶更改、取消預訂酒店的訂單非常困難。
俗話說“計劃趕不上變化”,一旦趕上突發(fā)情況,行程有變,必然要更改、取消已經預訂的酒店訂單。更不要說,人們在預訂酒店時難免會出現(xiàn)“手滑”情況。在線預訂酒店容易退改難,無疑給這些顧客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在線預訂酒店不能更改、退訂,其實沒有道理。顧客取消訂單,主要遭受經濟損失的是酒店,給在線旅游平臺造成的經濟損失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很多時候,酒店同意更改、取消訂單,而在線旅游平臺卻堅持不允許或者收取高額費用,這簡直是在耍流氓。
從法律角度說,在線預訂酒店不能取消,明顯屬于不平等、不合理的“霸王條款”,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所以,一直以來,在線預訂酒店不能取消的現(xiàn)象飽受詬病。
參照機票階梯式退改模式,在線預訂酒店實行“階梯取消”政策,根據(jù)用戶退改訂單的時間收取不同比例的房費,與退改訂單用戶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相匹配、相對等,這顯然更合理。一方面,這充分保障、滿足了消費者應有的“后悔權”,又讓消費者承擔一定的違約成本,能夠遏制用戶隨意、任性退改訂單現(xiàn)象。另一方面,能夠盡可能保障酒店、在線旅游平臺的合法權益和經濟利益。 保障用戶“后悔權”,促進在線預訂酒店行業(yè)健康發(fā)展,在線預訂酒店“階梯取消”政策,應當通過立法手段上升為國家標準、行業(yè)標配,而不能只是個別在線旅游平臺的自選動作。(作者為山東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