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電動自行車逆行肇事,肇事男青年逃之夭夭。被撞男子頭部受傷,記憶模糊,無法提供有價值的線索,而公共視頻又未拍下肇事者的最終落腳點……面對困難,交警萬柏林一大隊事故中隊民警,鍥而不舍,細致摸排,終于揪出了逃逸者……4月12日,萬柏林一大隊介紹了這起逃逸案的相關情況。
深夜事故
3月18日晚10時15分,市民劉先生騎著一輛電動自行車,沿千峰南路由北向南正常行駛至新莊北街路段時,另外一輛電動車突然快速逆行而來。劉先生躲避不及,被撞倒在地,對方則在短暫停留了三兩分鐘后逃之夭夭。
劉先生坐在地上好一陣,才緩過神來,繼續(xù)騎車往家走,但因頭部受傷,意識有些模糊,竟然迷了路,只得給妻子打電話,說自己在晉祠路一帶找不到家了,可妻子沿著晉祠路找了好幾圈,也沒找到劉先生,而此時的劉先生其實還在千峰南路。
難覓蹤跡
交警萬柏林一大隊事故中隊民警接到報警時,劉先生已被送到了醫(yī)院,但意識有些模糊,無法提供有價值的線索,就連事發(fā)地點都講不清楚。民警費了好大勁,才找到了事故現(xiàn)場,但現(xiàn)場只有一攤血跡和一道長長的挫劃印,再無其它有價值的線索。
民警調(diào)取公共視頻,看到了事故發(fā)生的經(jīng)過,但畫面十分模糊。于是,民警擴大調(diào)取范圍,雖然看清了肇事電動車的樣子,但無法看清騎車人的相貌,也未能追查到肇事電動車最終的落腳點。
柳暗花明
因肇事電動車外形比較獨特,民警前往多個電動車專賣店,查詢肇事車的品牌。意外的是,大家都沒有見過這樣的電動車。時間一晃就過去了十多天,偵破工作卻毫無進展,看著傷者和家屬失望的眼神,民警心中起急。對案情再次分析后,民警認為,既然肇事的電動車是一種非常少見的車型,那么只要找到這種車的銷售點,就有可能打開突破口。據(jù)此,更為細致的地毯式摸排工作隨即展開。4月初的一天,事故中隊民警胡曉強、元超排查到轄區(qū)一家超市門口時,突然看到超市門口停著一排與肇事車一模一樣的電動自行車。兩位民警立即詢問超市工作人員。工作人員稱,這是一家單車公司推出的可租可售的電動自行車,最短的租期是一個星期,且這種電動車的數(shù)量很少。
切勿逃逸
民警對這排電動車仔細觀察,發(fā)現(xiàn)其中一輛上有明顯的撞擊痕跡。再次詢問超市工作人員后,民警了解到,租騎這種電動自行車的人,一般都會租幾個月,但租這輛車的年輕人,只租了一個多星期便匆匆還了車,而且自那以后,這輛車再沒租出去過。
時間和碰撞痕跡都吻合,民警隨即聯(lián)系了單車公司,進而找到了事發(fā)當晚租騎這輛電動車的年輕小伙張某。看到民警找上了門,張某只得承認了3月18日晚肇事逃逸的事實。據(jù)張某講,事故發(fā)生時,他看到劉先生說話含含糊糊,一害怕便選擇了逃逸。逃出一段路程后,他還騎車繞了回來,看到劉先生仍坐在地上,便更加害怕,直接退租了車輛。另外,這輛電動車本來是有牌照的,但張某租用時,牌照已經(jīng)丟失。
民警提醒大家,事故發(fā)生后,一定要保護現(xiàn)場,積極救治傷者,并第一時間報警,切不可心存僥幸,選擇逃逸。比如這起事故,單車公司給電動車上過保險,如果張某不逃逸,劉先生的醫(yī)藥費等費用,會由保險公司負擔,但張某選擇了逃逸,就要自己承擔這筆費用,而且隨著案件的進一步處理,張某還有可能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記者張晉峰通訊員夏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