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統(tǒng)一部署,今年6月20日起,山西省作為全國第二批推廣省份之一,將推行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化。屆時,車主不需要在擋風玻璃上粘貼紙質車檢憑證。機動車所有人可以通過互聯(lián)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臺或“交管12123”手機APP,申領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憑證。
網上申領更便捷
對六年內的免檢車輛,可以直接在網上申領檢驗標志電子憑證。對上線檢驗的車輛,以及辦理注冊、轉移、變更等登記車輛時,在發(fā)放檢驗標志紙質憑證的同時,駕駛人可以直接到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臺(www.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機APP查看或下載“電子憑證”。對檢驗標志紙質憑證丟失、毀損的車輛,無需辦理補領手續(xù),直接通過網上下載。如果需要紙質憑證的,可選擇郵寄送達或到車管所自取。
出示方式更靈活
據(jù)了解,檢驗標志電子憑證分為在線出示、離線出示和打印出示3種出示方式,便利機動車所有人或駕駛人在不同場景應用。
在線出示的,可以直接登錄“交管12123”手機APP,使用在線實時生成的檢驗標志電子憑證。
離線出示的,可以提前將檢驗標志電子憑證下載并存儲于手機中,使用時直接出示。
打印出示的,可以通過網上下載檢驗標志電子憑證后,打印為紙質憑證出示,與電子憑證具有同等效力。
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憑證與紙質憑證具有同等效力,已領取檢驗標志電子憑證的車輛,不需要再粘貼紙質標志,公安交管部門不以機動車未放置(粘貼)檢驗標志為由進行處罰。
因此,司機或車主及時下載好檢驗標志電子憑證,遇交警檢查時,可以在線出示、離線出示或打印出示。
拓展應用更廣泛
檢驗標志電子憑證可適用于執(zhí)法管理、公共服務、經濟活動等多個場景,鼓勵相關行業(yè)部門推廣應用,為機動車所有人或駕駛人帶來更多實惠便利。
執(zhí)法查驗時,已領取檢驗標志電子憑證的車輛,不需要再粘貼紙質標志,交通民警在執(zhí)法管理中將通過執(zhí)法PDA核查車輛檢驗狀況。
事故處理時,對當事人自行協(xié)商處理的財損事故,可以通過查看對方車輛檢驗標志電子憑證,以確認車輛檢驗狀況。
保險理賠時,可以向保險公司出示檢驗標志電子憑證,用于辦理車輛保險理賠相關手續(xù)。
租賃、抵押、交易車輛時,可以出示檢驗標志電子憑證,證明車輛檢驗狀況,便利群眾企業(yè)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