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交警支隊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通報,為解決主城區(qū)快速路和主干道時常發(fā)生的“小事故大擁堵”問題,6月10日起,我市將在部分道路推行財損事故快速處理辦法。符合快處條件卻拒不撤離現場者,將受到罰款200元的處罰。
目前,我市機動車保有量已接近175萬輛,道路通行壓力與日俱增。據統(tǒng)計,全市六城區(qū)日均發(fā)生交通事故450余起,其中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財損事故約占九成,但這些占了絕大多數的“小事故”,卻常常造成“大擁堵”。
為此,我市決定在主城區(qū)快速路和主干道推行財損事故快速處理辦法,并在現有122事故報警服務臺的基礎上,增設財損事故快速處理引導流程,同時在“山西公安”微信公眾號及“山西太原交警”微信程序中增設微信報警功能,拓展財損事故快速處理受理渠道。
財損事故快處適用的條件為:機動車之間發(fā)生財損事故,各方均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且當事人能夠自行移動車輛,簡言之即“車輛間、人未傷、車能動、有保險”。
發(fā)生財損事故后,當事人應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適當位置設置三角警示牌,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采取現場拍照或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等方式固定證據后,立即撤離現場,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再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財損事故適用的范圍是:中環(huán)路(含)閉合范圍以內的濱河東路、濱河西路、建設北(南)路、太榆路、府東(西)街、迎澤大(西)街、南內環(huán)(西)街、長風(西)街;龍城(西)大街全線。適用的時間為:夏季早7時至晚7時30分;冬季早7時30分至晚6時30分。
財損事故的處理流程如下。一、當事人撥打122報警的拍照:當事人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拍攝現場照片(至少滿足三張:1.側前方兩車全景;2.側后方兩車全景;3.車輛碰撞部位),拍照后立即挪離現場。
撤離:將車輛駛離道路主線,停靠至不影響通行的區(qū)域,做好人員疏散及防護。
報警:撥打122報警電話進行事故報警,并根據指引進行下一步操作,同時耐心等待民警前來定責;未撤離現場的,警務人員將指令撤離。
定責:報警電話保持暢通,等待民警根據現場情況或視頻監(jiān)控資料現場或遠程定責。
二、當事人微信報警的流程與上述類似,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完成拍照、挪離環(huán)節(jié),然后通過微信報警,保持通訊暢通,等待122事故報警服務臺警務人員的回訪及引導。未撤離現場的,警務人員將指令撤離。
以上兩種方式,大家要特別注意先拍照、速撤離、再報警、等定責的順序。
三、交警視頻巡檢發(fā)現的指揮中心工作人員通過互聯網及視頻監(jiān)控巡檢,發(fā)現交通事故后會主動聯系車輛所有人或駕駛員,并根據實際情況指引快速處理事故。未撤離現場的,警務人員將指令撤離。車輛所有人及駕駛員應及時更新車輛聯系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
需要大家特別注意的是,以下9種情況不適用財損事故快處。
一、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或者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
二、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
三、駕駛人有從事校車業(yè)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嚴重超過規(guī)定時速行駛嫌疑的。
四、機動車無號牌或者使用偽造、變造號牌的。
五、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六、一方當事人離開現場的。
七、有證據證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八、載運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的。
九、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上述措施自6月10日起實施。屆時,發(fā)生符合條件的事故后,駕駛人應當撤離現場但拒不撤離的,會受到200元罰款的處罰。另有三種情況也會受到處罰。一是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未按規(guī)定使用燈光的,罰款200元,記3分。二是發(fā)生交通事故或車輛發(fā)生故障后,未按規(guī)定使用燈光或者未放置安全警示標志的,罰款200元,記3分。三是民警到達現場后,不服從民警指揮的罰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