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記者從山西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fā)布會上獲悉,我省從即日起在全省推行使用電子居住證。2019年1月1日,國家推出電子證照標準后,我省是全國第一家推出符合國家電子證照標準電子居住證的省份。
推行使用電子居住證后,實行實體居住證和電子居住證并行使用模式,電子居住證與實體居住證具有同等效力。電子居住證持有人可享有參加社會保險、住房保障、法律援助等合法權益,以及接受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yè)服務基本公共衛(wèi)生服務、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和行駛證等公共服務和便利。
凡是辦理了居住證申領業(yè)務的流動人員,均可通過“一網通辦”平臺展示本人申領的電子居住證。群眾申領居住證后,可以登錄山西公安微信公眾號,實名注冊認證后,點擊“民生警務”欄目,進入“流動人口服務”菜單,即可查看、展示、下載本人的電子居住證。電子居住證的申領,不收取任何費用。
電子居住證持有人在辦理相關社會事務和用證單位要求流動人口出示居住證的,當事人可直接出具山西公安“一網通辦”平臺展示的電子居住證,相關部門和用證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電子居住證。
電子居住證登載了流動人口的姓名、性別、民族、人像、公民身份號碼、戶籍所在地、現(xiàn)居住地址、有效期限等信息,與實體居住證登載信息一致。電子居住證新增了二維碼核驗信息,通過掃描電子居住證的二維碼,用證單位可以核驗居住證的真?zhèn)?,避免偽造、變造居住證問題的發(fā)生。
電子居住證有效期限為一年,群眾每年進行居住證簽注后,會通過山西公安“一網通辦”平臺自動生成新有效期的電子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