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嵐縣男子趙某、翟某聽聞縣內(nèi)有古墓,便伙同他人盜掘,導致兩座明清時期墓葬結構損壞和遺存物品丟失。11月2日,萬柏林區(qū)檢察院通報,經(jīng)該院提起公訴,兩人分別獲刑3年并處罰金。
檢察機關指控,2019年11月初,趙某告訴翟某,聽說嵐縣八道洼村可能有古墓。于是,翟某便聯(lián)系陜西籍男子魯某(在逃)去探墓。11月12日晚,魯某帶著一名男子來到嵐縣,翟某開車將他們和趙某帶到八道洼村北面的一個路口,使用扎桿、洛陽鏟等工具對位于八道洼村的兩座古墓葬實施盜掘,盜竊了瓷碗、瓷枕等一般文物。經(jīng)鑒定,兩座墓葬應為明清時期墓葬,墓葬被盜造成原墓葬結構的損壞和遺存物品丟失,對明清時期歷史文化的研究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
2019年11月19日,我市警方根據(jù)線索,將趙某、翟某抓獲。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趙某、翟某盜掘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古墓葬,其行為已構成盜掘古墓葬罪。鑒于兩名被告人當庭自愿認罪,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法院做出從輕處罰,分別判處趙某、翟某有期徒刑3年,并各處罰金1萬元。
(責編:鄢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