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鐵路安全管理辦法》本月開始實施。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qū)內,不得擅自升放無人駕駛航空器、風箏、孔明燈等低空飛行物。
根據(jù)《辦法》依法劃定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qū)。鐵路建設單位或者鐵路運輸企業(yè)進行勘界,并設立標樁和保護標志。保護區(qū)內,不得采用彩鋼瓦、鐵皮、塑料薄膜等輕質材料搭建板房、彩鋼棚、圍擋、塑料大棚,以及懸掛廣告牌匾、燈箱等。鐵路線路路堤坡腳、路塹坡頂、鐵路橋梁外側起向外一百米范圍內,不得露天堆放彩鋼瓦、夾芯板等輕型材料;五百米范圍內,不得擅自升放無人駕駛航空器、風箏、孔明燈等低空飛行物。違反規(guī)定的,由縣級以上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并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兩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對維護鐵路安全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責編:馬騰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