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著自家運送水產的電動三輪車,17歲少年在地下通道撞倒一名騎電動車的女子后逃逸。由于傷者家屬事發(fā)近3個小時后才報警,而且事發(fā)地下通道內的公共視頻尚未啟用,交警迎澤一大隊民警的偵破面臨種種困難。經縝密分析,民警巧用行車記錄儀連續(xù)追查5天,終于在國慶假期的最后一天揪出了逃逸者。10月12日,交警介紹了這起逃逸案的偵破過程。
女子被撞昏迷
10月3日9時57分,王先生向迎澤一大隊事故中隊報警稱,他的妻子在五龍口街雙塔北路地下通道內被撞傷陷入昏迷,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大致在早7時30分至8時之間,肇事者逃逸。
經初步偵查,民警了解到發(fā)現(xiàn)宋女士被撞的是一位姓閆的路人,但他并未看到事故經過,當時宋女士還有意識,說出了被撞的大致時間和丈夫王先生的聯(lián)系方式。閆先生撥打120并通知了其丈夫,因王先生一直忙于搶救妻子,所以報警時間較晚。
經診斷,宋女士為開放性顱腦損傷、雙側額葉腦挫裂傷、左顳頂硬膜下血腫、顱內積氣、創(chuàng)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左頂皮下血腫。
探頭尚未啟用
宋女士是騎著電動車由北向南行經地下通道時遭遇的事故,事故發(fā)生地點距通道北進口約200米,地上有一道電動車倒地后劃出的痕跡,但車身沒有明顯的碰撞痕跡。通道內有一個公共視頻,可以覆蓋事發(fā)地點,但民警聯(lián)系后得知,這個探頭尚未投入使用。更糟糕的是,因為當天下著大雨,不少痕跡線索已被車輛帶入的雨水沖刷掉了。
破案的關鍵是要先確定案發(fā)的準確時間,民警摸排案發(fā)現(xiàn)場及周邊地區(qū),發(fā)現(xiàn)附近小溝街口的一個菜市場有兩處民用探頭,可以拍到地下通道的入口。
縮小排查范圍
民警反復觀看這兩個民用探頭的視頻資料。視頻顯示,3日當天早上7時08分,穿紅色雨衣騎粉色電動車的宋女士駛入通道入口,3秒鐘后一輛藍色電動三輪車進入通道,10秒鐘后又有一輛藍色高欄貨車、一輛灰色五菱面包車以及一輛白色小轎車相繼進入通道,又間隔了10秒鐘,一輛出租車進入。
民警推斷,撞倒宋女士的應該就是這段時間進入地下通道的其中一輛車,只要能找到這幾輛車上的行車記錄儀,破案就有希望。
初步鎖定目標
10月4日早6時,一組民警前往事發(fā)地蹲守,希望能發(fā)現(xiàn)再次行經的肇事車,但無功而返。另一組民警前往市客運辦,找到了最后進入通道的出租車。
從出租車的行車記錄儀中可以看到,前方約100米處有一輛機動車的剎車燈亮了一下,幾秒鐘后便看到宋女士和電動車倒在路邊,但出租車的行車記錄儀未能拍下事發(fā)過程,只是看到出租車行駛出通道后,前方是白色的新能源小轎車和一輛藍色電動三輪車。
與此同時,第三組民警根據線索,在附近菜市場找到了藍色高欄貨車。司機馬某反映,經過通道時曾看到過宋女士和一輛三輪電動車,但未發(fā)現(xiàn)異常。至此,案件的焦點集中在白色的新能源小轎車和藍色三輪電動車上。
少年肇事逃逸
10月5日,民警經過一番周折找到了白色新能源網約車的駕駛人邢某。邢某反映,他當時曾聽到一聲巨響,隨后便看到宋女士倒在地上,而肇事的三輪電動車并未停留直接駛離。他當時因著急接客人,便沒有停留,轎車上行車記錄儀的記錄,也印證了他的說法。
根據這一線索,民警開始追查藍色電動三輪車。這輛三輪車的駕駛人同樣穿著紅色雨衣,馬槽還苫蓋著紅雨布,民警沿途調取公共視頻,從通道出口到雙塔北路,再到雙塔南路,最終追到了6公里外的北營北路一家水產市場。通過進一步摸排,民警最終將17歲的河南信陽人余某查獲,并查獲了肇事的電動三輪車,而余某也對因害怕承擔責任而逃逸的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宋女士已經蘇醒,警方也已對余某的逃逸行為作出罰款2000元的處罰,隨后將視宋女士的傷情對余某作出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