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2時許,在舊城街與南海街路口,胡女士和朋友吃完飯告別回家。朋友宋先生因瑣事心煩意燥,席間喝了不少酒,見他踉踉蹌蹌地向自己的車走去,胡女士連忙攔在他面前,勸他千萬別酒后駕車,找代駕或打車都可以。喝高了的宋先生對胡女士的勸告不領(lǐng)情,嘟囔著“沒事、沒事”,說著就要開車門。眼看勸說無果,胡女士一把奪過車鑰匙,當即報警求助。
廟前派出所民警趕到后,了解到事情的前因后果,肯定了胡女士對朋友負責的行為。“酒駕不是兒戲,觸犯法律更關(guān)乎身家性命!”在民警嚴厲的批評教育下,宋先生認識到錯誤,在朋友的陪同下打車回家。
(責編:張佩)